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设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的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来源: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现设立创建工作建议和投诉平台。即日起,若您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反映:
1.拨打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573-87017301,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传真号码:0573-87017302;
3.信件请寄往浙江省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海宁市卫生健康局,邮编:314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意见建议”字样;
4.当面提交“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意见建议”书面材料至海宁市卫生健康局309办公室。
我办在收到电话和信件后,将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予以解决或回复!
海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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